核心提示: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造成人身损害后,受害人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。而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,就要注意起诉时效这一问题,那么,人身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?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介绍。
一、人身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长春律师
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,适用短期诉讼时效,诉讼时效是一年,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
第一百三十六条【短期诉讼时效】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:
(一)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;
(二)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;
(三)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;
(四)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。
二、工伤与人身损害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长春律师
1、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。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;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、帮工、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。
2、赔偿标准不同。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;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。
3、适用法律不同。工伤适用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;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《民法通则》《侵权责任法》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。
4、处理机构不同。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、劳动仲裁机构处理;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。
5、伤残鉴定机构不同。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,适用的标准是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;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,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。
6、举证责任不同。按照法律规定,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、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,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即举证倒置。
7、赔偿主体不同。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;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。
8、责任划分不同。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;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。
通过上文人身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整理与介绍,我相信大家也是对该问题有了一定了解,为此大家还有任何疑问或是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,可以随时欢迎来电我们长春律师电话咨询免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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